Saturday, November 21, 2015

對孩子最好的保護就是 不保護

文/洪蘭

一個朋友的孩子大學畢業半年了,沒有去找事,窩在家裡,白天睡覺,晚上上網。



最近跟他父母要錢,想去美國遊學,朋友來問我該不該讓他去?我望著他蒼蒼的白髮說:「你如果真的要為孩子好,讓他去,但是不要給他錢。」我想到了我妹婿的故事。我妹婿是美國人,從小就想作水手,嚮往外面的世界,想先環遊世界再回學校念。 雖然他父親是醫生,家庭經濟環境許可,但是父母並不給他錢,他也沒向家裡要,高中一畢業就先去阿拉斯加伐木存錢。因為阿拉斯加夏天日照很長,太陽到午夜才落下,三點多又升上來了。

他一天如果工作十六小時,伐一季木的工資可以讓他環遊世界三季。他在走遍世界兩年之後才回大學去念書。因為他是在自己深思熟慮之下才決定念的科系,所以三年就把四年的學分修完,出來就業。他工作得很順利,可以說平步青雲,一直做到總工程師。有一次,他告訴我一個小故事,說這件事影響了他一生。

他在阿拉斯加打工時,曾與一個朋友在山上聽到狼的嗥叫聲,他們很緊張的四處搜尋,結果他發現是一隻母狼腳被捕獸器夾住,正在號嚎。他一看到那個奇特的捕獸器,就知道是一名老工人的,他業餘捕獸,賣毛皮補貼家用,但是這名老人因心臟病已被直升機送到安克瑞契醫院去急救了,這隻母狼會因為沒有人處理而餓死。他想釋放母狼,但母狼很凶,他無法靠近,他又發現母狼在滴乳,表示狼穴中還有小狼。所以他與同伴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狼穴,將四隻小狼抱來母狼處吃奶,以免餓死。他把自己的食物分給母狼吃,以維持母狼的生命,晚上還得在母狼附近露營,保護這個狼家庭。因為母狼被夾住了,無法自衛。一直到第五天,他去餵食時,發現母狼的尾巴有稍微搖一搖,他知道他已開始獲得母狼的信任了。

又過了三天,母狼才讓他靠近到可以把獸夾鬆開,把母狼釋放出來。母狼自由後,舐了他的手,讓他替牠的腳上藥後,才帶著小狼走開,一路還頻頻回頭望他。他坐在大石頭上想,如果人類可以讓凶猛的野狼來舐他的手,成為朋友,難道人類不能讓另一個人放下武器成為朋友嗎?他決定以後先對別人表現誠意,因為從這件事中看到,先釋放出誠意,對方一定會以誠相報。(他開玩笑說,如果不是這樣,那就是禽獸不如。)因此,他在公司中以誠待人,先假設別人都是善意,再解釋他的行為,常常幫助別人,不計較小事 。

所以他每年都升一級,爬得很快。最重要的是,他每天過得很愉快,助人的人是比被助的人快樂得多。雖然他並不知道聖經中有「施比受更有福」這句話,但是他的生活證明了這一切。他對我說,他一直很感謝阿拉斯加的經驗,因為這使他一生受用不盡。的確,只有自己想要的東西才會珍惜下過霜的柿子才會甜,人也是經過磨鍊了才會成熟領悟到對孩子最好的保護就是不保護如果一個人大學畢業了,還不知道自己要什麼,那麼應該要讓他去外面磨鍊一下。不要給他錢,讓他自食其力,重要的是父母要捨得放下!給他一個機會去證明自己、體驗人生,相信他也能從中得到一個對他一生受用不盡的經驗。如果不能使工作少一點,就讓快樂多一點!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